关于2021年度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按照豫人社办〔2021〕87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我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评审条件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并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的新要求。
二、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要求,“对国内和国外的期刊、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论文、报告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和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
三、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中,参评教授职称教学为主型教师教科研成果第(1)条“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篇”。本年度要求收录1篇或转载2篇。自2022年开始“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篇”要求收录2篇,或转载2篇,或收录、转载各1篇。
参评教授职称教学科研型教师教科研成果第(1)条“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3篇。”本年度要求收录1篇或转载3篇。自2022年开始“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3篇”要求收录3篇,或转载3篇,或收录、转载共3篇。
四、按照豫人社办〔2021〕91号文件规定,“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是指参加工作以来至少有1年以上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满三年直接参评讲师职称的青年教师也须有至少1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博士)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暂不做要求。
五、“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认定:发表的论文被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本学科期刊收录(以正式出版的目录为准);发表的论文或在其他学科领域属于A类期刊上(A类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本学科领域的前20%的期刊);发表的论文或被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收录。
六、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的认定范围:
1.专业课教师和公共基础课教师凡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或学校实践的时间均予认定。
2.专业课教师和公共基础课教师凡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中的企业实践环节,提供相应培训计划、实践报告,由教务处审核后,按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环节实际时间认定。
3.公共基础课教师由各学院根据课程性质和担任公共基础课课程课时予以认定。教师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或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它社会实践,须提供相应原始资料,以及形成的较高水平调研、实践报告,经教务处复核后予以认定。
七、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帐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八、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按照《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直通车的实施办法》(濮职院行〔2020〕53号)可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