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濮职院行〔2020〕52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核心竞争力,切实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专家讨论、党委会研究,特修订《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积分办法》。本办法由基本条件、教学业绩、科研业绩、荣誉业绩四部分组成,其中基本条件分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工作年限、辅导员经历、“双师型”教师五项;教学业绩分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技能竞赛、教学质量考评、课堂教学评价五项;科研业绩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专利四项;荣誉业绩主要包括年度考核、行政综合奖励、指导学生参赛获奖三项。教学成果、项目奖励、专利、教学技能大赛、指导学生参赛奖励,只给符合省职称评审条件的业绩积分(学校成果、项目参与积分),第一完成人按积分表积分,其他参与完成人按1/n计算(n为本人名次)积分。
一、基本条件
1.学历、学位
以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为准。博士: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者16分,只有单证者10分;硕士: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者8分,只有单证者6分;本科: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者5分,只有学历证书者4分。
2.任职年限:(10分)
按照文件要求,取得某学历并达到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者(以聘任时间为准),每超一年加2分。
3.工作年限:(20分)
以上级人事部门认定的工作年限为准,每年积1分。
4.辅导员经历:(10分)
任现职内担任辅导员工作者,每学期积1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办发﹝2017﹞13号)专职辅导员是指学校团委、学生处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和院(部)党总支书记、学工副院长、团总支书记(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辅导员任职情况以学生处认定为准。
5.“双师型”教师
“双师型”教师积4分。“双师型”教师资格以学校文件认定为准。
二、教学业绩
1.教学工作量:(60分)
专任教师近五年年均完成384学时教学工作量者积40分,学校文件任命的教研室主任近五年年均完成288学时教学工作量者积40分;完不成者按完成比例积分。处于管理岗位的兼课教师,完成本职工作且考核合格,视为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积40分。辅导员、实验人员年度考核合格者,按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计算。经学校批准进修者,按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计算。每超过规定教学工作量1%者加0.2分。
教学课时指课堂教学的自然学时数,包含理论课授课、实验课授课和指导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设计的学时。以教务处认定的教学计划内的教师课表等材料为准。
2.教学工程项目
国家级积20分,省级积12分,校级积8分。同一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评选,以最高级别积分,不重复积分;不受封顶限制。
教学工程项目内容:(1)专业建设项目: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学资源库。(2)课程建设项目: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师资队伍: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教学团队、大师工作室、教师工作室和教学名师奖。
其中,获得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积50分。
所有项目均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文件和学校原始申报材料及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证明。
3.教学技能竞赛
具体级别、等次分值如下: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25 |
20 |
16 |
14 |
省部级 |
12 |
10 |
8 |
7 |
市厅级 |
9 |
7 |
5 |
4 |
校 级 |
6 |
5 |
4 |
3 |
教学技能竞赛指教师个人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所获奖励;同一教学技能竞赛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的评选,以最高级别积分,不重复积分;不受封顶限制。
其中,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国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国赛)一等奖积50分,二等奖积40分,三等奖积30分,优秀奖积25分。
4.教学质量考评
按照任现职以来近五年考评情况积分,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一次积10分,良好一次积5分,合格一次积2分;五年加总计算。
5.课堂教学评价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于年初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均要参加教学评课。评课由校专职教学督导人员采取随机听课形式进行,评课三次,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有一次低于80分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参评人员评课得分=三次评课得分总和-80分×3
三、科研业绩
1.论文
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CSCD期刊的论文每篇积40分;被SCI收录的期刊论文,属一区、二区的每篇积16分,属三区、四区的每篇积8分;被EI收录的期刊论文每篇积8分;被SSCI和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每篇积16分;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的论文,每篇积20分;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每篇积8分;被ISTP收录的论文或发表在一般CN期刊的论文每篇积4分,2018年7月1日后被ISTP收录的论文不积分。合著的论文,2017年6月30日前发表的,第一名按独著的80%计算,第二名按独著的20%计算;2017年7月1日以后发表的,第一名按独著的80%计算,第二名不计分。发表在期刊上的艺术作品,1件相当于同级别的论文1篇。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学生运动会科学报告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等科学报告会上有墙报交流以上的论文,每篇积8分。
“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指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CSSCI和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和CSSCI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
在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的任课教师和职工发表论文署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排第一位,“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排第二位或单独署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按100%积分;“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排第一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排第二位或单独署名“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按50%积分。
非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的任课教师和职工,2020年12月31日前,发表论文单独署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按100%积分;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排第一位,“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排第二位按80%积分; 单独署名“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或“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排第一位按40%积分。2020年12月31日后,只给单独署名“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积分;
学校培养人才读博期间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职前发表的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2.著作
专著是指阐述的内容有一定深度,学术上有新的突破,有较多独创的学术成果,对本学科的发展有指导意义的著作。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作者长期从事本领域研究;封面必须注明“XX著”;原创必须在60%以上;作者必须发表一定量的相关论文,每10万字的著作应不少于2篇期刊索引论文支撑,论文须在参考文献中与相应章节对应。
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立体化教材,应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教材立项的文件。
按照文件要求,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完成相应字数以上的予以积分。合著任主编、副主编、编委者依次积8分、6分、3分;合著达不到规定字数者不积分。独著字数在15万字以上(含15万字)积16分;独著字数在6-15万字之间者积8分。
自2020年开始,专著中涉及译著者必须出具原著的授权书才能在职称评审中赋分。
申报教授人员限10篇论文、3部著作,申报副教授人员限6篇论文、2部著作,按实际积分计算,不受封顶限制。
3.科研成果:(60分)
具体级别、等级、名次分值如下表: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25 |
20 |
16 |
14 |
省部级 |
12 |
10 |
8 |
7 |
市厅级 |
6 |
5 |
4 |
3 |
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的,按同级别三等奖积分;在研项目按同级别三等奖的1/2积分;院级科研项目按市厅级积分;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按相应级别的科研项目积分。市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市社科重点调研课题各限报四项。
其中,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部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积50分,二等奖积40分,三等奖积30分,优秀奖积25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积40分。不受封顶限制。
论文、著作同时又是科研成果,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积分。
2017年7月1日之后取得的科研成果须署“濮阳职业技术学院”,且为第一申报单位。
艺术、体育学科部分
音乐专业
(1)在中央电视台播放作品1件(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音像资料)积16分,在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等主管部门审批举办的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担任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1次积16分;在省电视台播放作品1件(须提供正式播放证书附带有台标的实况音像资料)积8分,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等主管部门审批举办的个人独唱(奏)音乐会、独舞专场演出、专场原创作品音乐会、歌舞剧、戏剧中演出主要角色、担任大型文艺晚会总导演1次积8分。
(2)在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奖,按国家级科研成果相应级别积分;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比赛、作品评奖活动中获奖,按省级科研成果相应级别积分。
美术专业
(1)作品参加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届展1次积16分,作品被国家级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机构收藏1件积16分;作品参加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届展或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各专业艺委会主办的展览1次积8分,作品被省级美术馆、博物馆等专业机构收藏1件积8分;正式出版作品在40页以上的个人作品集1部积8分。
(2)作品在文化部、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中获奖,按国家级科研成果相应级别积分;作品在省文化厅、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主办的专业展览中获奖,按省级科研成果相应级别积分。作品获三等奖以下或入选,按同级别三等奖的1/2积分。
体育专业
在全国性大学生体育运动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教练分别积25分、23分、21分、19分、17分、15分,获单项比赛前3名的主教练分别积25分、20分、16分,不受封顶限制;参加省级大学生体育运动比赛获得集体或单项前3名的主教练分别积12分、10分、8分。
参加由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音乐、美术等大型活动积4分/次。
4.专利
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积20分,实用新型专利积2分。积分限2项。专利应提供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和专利证书,与本专业无关的专利不予赋分。
2017年7月1日之后取得的专利须以“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名义申报,且为第一申报单位,自2020年开始,无效专利不赋分。
荣誉业绩(50分)
1.年度考核优秀一次积2分。
2.由学校遴选推荐获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等与教育、教学相关荣誉称号者,校级一次积4分,市、厅级一次积6分,省部级一次积10分,国家级一次积15分,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按相应级别计分。
3.由学校遴选推荐的指导学生参加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技能竞赛等活动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励者,校级一次积2分;市厅级一次积3分;省部级一等奖积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国家级一等奖积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特等奖按一等奖积分。
指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国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赛)一等奖积20分,二等奖积15分,三等奖积12分,优秀奖积8分。不受封顶限制。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凡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的人员,须有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申报副教授的人员自2017年起、申报教授的人员自2020年起,专业课教师每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基础课老师,定期到企业、学校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或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它社会实践,每年形成较高水平的调研、实践报告。
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应附企业鉴定、学校考核意见和教师本人实践报告等材料;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他社会实践,应附学校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教师本人总结报告等材料。提供2017年及以后的相关材料,2016年及以前不作要求。
2.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视其性质、情节按学校《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濮职院行〔2016〕166号)相关规定处理。
3.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受到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处分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二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4.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与量化积分。
5.申报教授者,被学校推荐为评审对象的,必须与学校签订服务五年的聘用协议。
六、本办法由学校职称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020年6月12日